蘇家慶
22 小時
台斤的由來,就我所知起自於荷蘭。
坪的由來,就是日本了。
台灣古老番社,實際上是當初荷蘭人建立的商業組織。
每個曾經佔有過台灣的人,無論是不是殖民,都留下了他們的腳印。
都是台灣的一部份。
Tsiivi Liu 甲才是起自於荷蘭,台斤應該是來自明清時期的司馬斤
柯婉卿
台斤和市斤
張之傑
在台灣買東西,1斤是600公克;到大陸買東西,一斤是500公克。有位來訪的大陸朋友說:「你們連『斤』都有自己的一套,怪不得有人想搞獨立了。」
這位大陸朋友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謂的台斤,其實就是清朝時全國各地所使用的「斤」。1895年,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人推行公制,但台人仍 然沿襲自己的習慣,繼續使用舊有的度量衡。當中國大陸也不再使用清朝的舊制時,台灣使用的舊制度量衡,就自然而然成為所謂的「台制」了。
中國固有的度量衡,長度全都採用十進位,如:10分是1寸、10寸是1尺、10尺是1丈。重量的情形較為怪異:1石是120斤、1斤是16兩、1 兩是10錢、1錢是10釐。換句話說,石和斤間採十二進位,斤和兩間採十六進位,而兩、錢、釐間又採用十進位。還好,現在已甚少使用「石」這個單位,否則 換算起來就更麻煩了。
中國幅員廣大,各地使用的度量衡難免有些出入。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農工商部頒布度量衡統一標準,規定1尺等於32公分,1斤等於596.8克。因此,以600公克為1台斤,不過是個便利計算的近似值,並不是真正的1斤。
民國成立後,有識之士主張採用公制,中國固有的度量衡和國際不能接軌,換算起來極不方便,但由於政局不穩,一直沒能實現。民國十六年(1927 年)國民政府成立,隨即成立「度量衡標準委員會」,研究實施公制的可行性。當時有人建議採用激進的做法,最後採納了徐善夫、吳承洛的折衷方案:在實施公制 之前,先實施「市用制」作為過渡,也就是1公尺等於3市尺、1公斤等於2市斤。市用制的數值和舊制相近,和公制間又有簡單的比例,民國十七年公布後,漸漸 普及開來。當時台灣還沒光復,不可能實行市用制,這就是台灣和大陸度量衡不一致的原因。
市用制的1市尺,等於舊制的1.1尺;1市斤,則等於舊制的0.83斤,都相當接近。這還不說,市用制和英制也湊合得起來,兩相換算,1市尺等於1.09呎,1市斤等於1.1磅,對於習慣了「差不多」的中國人來說,這的確是一種很好的設想。
中國的度量衡,從戰國到東漢基本上變化不大,這六、七百年間,1尺在23公分上下、1斤在250公克上下。《三國演義》上說,關公身長九尺、張飛八尺、劉備七尺半,換算起來分別是201公分、184公分、172.5公分,並不離譜。
然而,到了魏晉南北朝,度量衡的數值開始增大,主要是天下大亂,兩百多年間,北方少數民族政權競相增大度量衡,便於聚斂。舉例來說,將斤增大,收的糧賦就可增多,老百姓繳交的數額不變,實質上卻變多了。
隋、唐統一時,1尺增加到30公分左右,1斤增加到600公克左右,此後又固定下來,基本上沒有多大變化。因此以唐、宋、元、明、清為背景的小說,如果再說某某人身長八尺、九尺,就未免太離譜了!
http://agri-history.ihns.ac.cn/reading/zhangzhijie1.htm
蘇家慶 感謝...
我有看過這樣的解釋。。
僅是,基本上完全無法認同。
為何,中國本地就是清朝政府治不用所謂的中國斤,反而是台灣...
我解釋一下,這是當年荷蘭人在採購用的重量單位,普遍用於糧食及咖啡等。
當時荷蘭人的一袋,就約為後來的六十公斤。以此後來作為台灣的單位。
因為荷蘭人是第一個統治台灣的主權國家,因此相應的標準就留下來了。畢竟,重新購買磅秤,也都是要錢的。
單位使用的僵固性是很強烈的,至今英語系國家,都還在用磅及oz, 台灣的重要行,還在用錢、兩等單位。
Tsiivi Liu 清 朝仍然用司馬斤呀, 市斤500g 反而是由民國政府先在中國推行, 為了與公制換算方便, 金門馬祖都用市斤, 後來市斤又被中共延用。國民黨政府來臺時, 也是強硬推行市斤與公制, 甚至還打算開罰不用公制單位的商人, 只是積習已久, 民眾陽奉陰違, 公開場合用公制, 私下仍延用舊制。因為國民黨在台灣推行市斤較晚, 晚中國大陸近半世紀, 過沒多久就民主開放, 政府就不再強制民間遵守。其實至清朝末年, 變法運動之前, 整個東亞, 包括日本, 日本斤也是接近600g, 明治維新後逐漸停用
http://nl.wikipedia.org/wiki/Nederlands_metriek_stelsel
荷蘭舊制重量單位全都接近英制的磅(四百多克), 沒有接近六百克的單位
http://nl.wikipedia.org/wiki/Pond_%28massa%29
蘇家慶 沒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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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斤为什么等于0.5公斤?
是人为规定,还是巧合?如果是巧合,为什么两种远隔万里的文明制定出来的重量单位居然是这样精确的比例?
许要减肥
人为规定的,来自于《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这个斤一般就是市斤
当然这个规定最早是民国制定的。我们稍微修改了一下,大陆的两等于0.1斤,明国那个还是遵循古代的习惯,16两一斤
同时香港 澳门 在民国和我们制定法规的时候不受管辖,所以一直还在用中国传统的司马斤,一个司马斤大概600克左右 一斤等于16两,一两大概37克左右
同时这个司马斤在我们大陆的中药店和一些金店继续在口头上使用
所以去金店买一两的金条,也许就是37克左右的黄金,而不是50克
同时香港人过来大陆买一斤大米会觉得我们短斤缺两
大陆人去香港万买一斤鲍鱼,回来成会发现是1斤2两
ChanIm
我记得以前就一个类似的问题写过一篇帖子的,但现在找不到了。那就针对你的问题再写一遍吧
对于衡制演变,历代是不一样的。1市斤=0.5公斤,这不是巧合,是人为硬性规定的。
对于历代的衡制演变,最直观的证据是文物,特别是有标明质量的文物。通过对文物的质量测量及历史文献中对单位换算的记载,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单位跟现在单位的换算方法了。
但是,这种方法可靠程度我仍心存疑问。对于近现代的文物,我们可以用这个方法来测,误差不会很大。但对于像先秦等等历史悠久的文物,经过那么长时间的磨 损,肯定出现误差,但误差的大小估算方法我还是不大明白。第二个方面,通过记载的文献换算,这是可靠的,但可靠的前提建立在出土文物的准确测量上。
一市斤,即是一斤,在不同年代的质量不同。如:
(1斤=x克)
战国:
楚、赵、魏 250
秦 253
汉 248/220
三国 220
两晋 220
南北朝
梁、陈 220
南齐 330
北魏、北齐 440
北周 660
隋 661/220
唐 661
宋 633
元 633
明 590
清 590
可见,至始至终没有一个朝代刚好准确等于500g的
橡树村
直接抄中文维基
zh.wikipedia.org/zh-hant/斤
zh.wikipedia.org/zh-hant/市制
松鼠老孙
非常感谢各位的指点。
查到了1929、1959两次关于度量衡的法令如下:
中华民国度量衡法(民国18年2月16日国民政府公布)
http://www.sxsdq.cn/dqzlk/sxsz/jsjdz/201002/t20100222_109279.htm
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1/10/content_2440001.htm
http://www.guokr.com/question/24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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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斤、台斤、公斤 斤斤要計較》 買蝦少斤兩 怒訴消保官
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
大多數坊間攤商都有價格標示,但消保官仍呼籲消費者購買時先問清楚。圖中照片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記者傅潮標攝)
菜市場攤商 以市斤秤重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劉姓頭份鎮民到菜市場買二斤蝦子,他返家後拿磅秤秤重,驚覺攤商偷斤減兩,氣得向縣府消保官投訴;消保官黃國樑查明原委,攤商坦承是以每「市斤」秤重,已補足二台斤重的蝦子。
消保官呼籲 購物前問清楚
消保官呼籲民眾購物時務必「斤斤計較」,若對「每斤」定義存疑,可向攤商詢問,了解是以公斤、台斤或市斤秤重;攤商為避免爭議,最好也能在廣告牌註明秤重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斤兩糾紛」。
台灣坊間傳統市場交易,多以台斤秤重,劉姓男子日前到頭份一處傳統市場買蝦子,看見攤商廣告牌寫著「每斤八十元」,買了二斤蝦子;返家後覺得蝦子數量不多,拿磅秤一秤,驚覺只有一千公克,而非兩台斤一千二百公克。
劉姓男子認為攤商「使詐」、偷斤減兩,向縣府消保官投訴,黃國樑及課員劉芳棟查明原委,攤商坦承所謂「每斤」是指五百公克「市斤」,而非六百公克「台斤」;攤商自覺理虧,已補足差額、拿數尾蝦子給對方,爭議才和平落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11/today-north1.htm
《法律停看聽》 未敘明斤兩 未必構成詐欺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消保官黃國樑說,斤兩未敘明公斤、台斤或市斤,不一定構成詐欺,如果攤商在消費者質疑時能據實以告,不致有詐欺之虞;但如果消費者詢問時,攤商說謊,明明是以市斤秤重,卻使用詐術宣稱為台斤,這就涉嫌詐欺刑責。
黃國樑指出,詐欺前提是「有詐術行為」,例如明明是國產貨,卻宣稱是進口食品且抬高售價,這就涉及詐欺;消費者對於斤兩有疑義,只要攤商據實以告,就不構成詐欺。
但如果消費者未提出詢問,攤商也沒主動說明,雙方屬於心照不宣,就很難構成「利用詐術行為」的詐欺罪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11/today-north1-2.htm
斤兩換算表
1台斤 = 0.6公斤 = 16 台兩 1市斤 = 0.5公斤 = 16 市兩
1公斤 = 10 公兩=1000公克 1市斤 = 5/6 台斤 = 13.33台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11/today-north1-3.htm
市斤制與台斤制
●民國十七年公布(1928年)制定實行市斤(500克)後,中國大陸普遍使用市斤制,而台灣在日治時期推行公制失敗,社會上仍沿襲清朝舊制,使用台斤,並沿用至今。
●公制是度量衡單位制度,由cgs(公分 、公克、秒)制,mks(公尺、公斤、秒)制等逐漸演進而成,是國際度量衡大會(CGPM)所推行採用的國際單位制。
●金門有「舊秤」與「新秤」之分, 台灣的「台斤」,其實就是金門的「舊秤」, 而「市斤」為「半公斤」,是為了方便與「公斤」換算。(記者李信宏整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11/today-north1-4.htm
偷斤減兩典故
●斤兩源自南斗六曜加上北斗七星,十三兩的每一兩都以銀點表示一顆星,而南北斗係人的生死星,如果偷斤兩則你的生死星就減少了,使作生意的人不敢偷斤兩。
河洛話說:「 貪人一兩,你不會富有,因為財星沒有了;貪人二兩,吃不過後代,子星沒有了,沒有後代自然吃不過後代;貪人三兩,就會夭壽,因為壽星也沒有了」,警惕世人不能偷斤減兩。(資料來源:摘自網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11/today-north1-5.htm
台斤變市斤 團購淡菜差很大
2013-8-20
新竹市一群媽媽團購馬祖的貝類淡菜八十台斤,沒想到送到台灣後竟然少了四公
〔記者洪美秀/竹市報導〕差很大﹗新竹市一群烘焙媽媽上週四團購馬祖知名貝類「淡菜」八十台斤,沒想到昨天中午送抵時,竟縮水了四公斤,業者硬拗是以中國市斤五百公克計算,且淡菜會吃水,才會造成重量不足,但媽媽們認為是欺騙消費者,已向消保官投訴,要求業者補足。
經 過秤重,即使以市斤計算,應該有四十公斤的淡菜,硬是少了四公斤,讓訂購的媽媽們很氣憤,認為是業者坑消費者,於是打電話給業者反映,沒想到來自馬祖的業 者在電話那頭,硬拗是以中國市斤一台斤五百公克計算,還強調中國市斤只有十三兩,且淡菜會吃水,到台灣後可能會失重。但即使整包未拆直接秤,依然不足重 量。
這群媽媽說,日前因聽說馬祖的淡菜很美味,於是大夥兒揪團購買,一台斤六十元、她們訂了八十斤,貨到時還付了八百元運費共五千六百元,沒想到竟出現重量不足情形,業者的說詞讓她們難以接受,已向消保官反映投訴。
業者表示,多次寄貨到台灣都沒問題,也沒有顧客反映重量不足,可能因斤兩計算有差距,會再與消費者溝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0/today-north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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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一斤跟大陸的一斤; 旧制1斤等于现在多少呢?
来自: OMNIAVINCITAMOR 2013-11-16 18:05:52
有人说,旧制1斤是现在的1.2斤,而旧斤1斤有16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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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處答過這個問題, 也是兩岸一相異處,
就也將搬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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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斤十六兩制是在中土已施行至少兩千多年的衡制。
雖然各朝代或各地的每斤實際重量或有不同, 但是這個1斤=16兩 十六進位制
重量單位比例制度源遠流長。 不只在中土沿用長久, 而且早已散播
至東亞(韓、日)以及東南亞等中華文化影響圈受到採用。
而台灣的 一台斤 = 整數的600克(grams),
則是從日本來的。
將一斤定為600克整數, [或一兩定37.5克, 好讓一斤成為整數600克],
則是日本於其明治年間(事在1891年) 所立的度量衡法來確定[雖然該法
亦有列出公制,但仍以日本沿襲自中土的傳統「尺貫法」為主],
再於後來施行至台灣。
至於日本何以會將一斤定為600克??
這則是日本將承襲於中土唐代的 斤/兩 的重量(約596.8克/37.3克),
再拿源於法國, 而在後來發展成為「公制」的衡制, 來做為基準,
化為 最接近的 整數而得。
一台斤 = 600克, 是這麼來的。
而依照傳統固定的 1斤=16兩的比例, 所以,
一台兩 = 37.5克。
也就是說: ---
日本承襲中土的衡制(即唐制), 再於十九世紀末, 以西方的度量衡制為基準,
化成最接近的整數, 亦即, 600克, 且維持一斤十六兩制。本來就是以傳統斤兩制
來計重的台灣, 再承日本的這個整數(公制 克)的斤兩。
一斤 600克整, 之所以易受到當時的日本社會, 和後來因馬關條約(1895年)
而受日本統治的台灣社會所接受, 並且在台灣沿襲至今, 應只是因為
它與中土傳統相近, 且與之前在台灣跟日本都通行的
一斤的重量(約600克上下)的差異不大的緣故。
[日本政府在1920年代曾經要強制推行公制(一公斤1000克), 但是受到當時的日本社會
大力反對, 因而胎死腹中。 它要直到戰後的1950-1960年代才能逐漸落實在法律層面上。]
這個斤/兩制, 現在在台灣民間仍與公制公斤並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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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上溯這個斤/兩以及其重量的源流 ----
清末吳大澂依據文獻及錢幣實物, 所考證 有重要變革朝代的
斤兩標準重量, 再化為現代公制的 克 做為比較的基準,
每兩重約如下:
-- 周:一兩重14.93克 [一斤 = 238.86克]
-- 秦:一兩重16.14克 [一斤 = 258.24克] (西漢承秦制, 斤兩重也約此數)
-- 新:一兩重13.68克 [一斤 = 218.8克]
[近人再與出土的「新莽嘉量」相校, 得新莽定制的一兩均數應是
約13.92克/斤222.73克。 王莽所定的這個衡制, 東漢至北魏甚至
於隋煬帝多沿用因之。]
-- 唐:一兩重37.301[一斤 = 596.816克] (以唐初的「開元通寶」錢幣考證推得)
唐初所定的這個斤兩衡的重量(即 兩/斤 各約 37.3克/596.8克),
一直沿用到一千多年後的清代(和民初)。
日本也大致沿用至廿世紀前半。
以清廷所使用的衡制為例, 公庫收支所使用的「庫平」,
是將一兩定為 37.301克(一斤596.816克) — 這顯然是與唐時的斤/兩等重了。
但是清廷對於度量衡的管理無方, 其度量衡政策, 除了在徵稅賦課時會對度量衡強制要求
之外(「庫平」就是一例), 其餘多半放任民間自理, 成為所謂「有法無政」的紛亂狀態。
不過, 以較著名的幾個「市平」來看, 大致上多是在超過560克並或趨近600克上下。
但是民間各省各地的「市平」間, 存有多少不等的差異, 令人眼花撩亂。
單以測輕重的衡法來說, 當時全國就有千種斤/兩 實重。 連當時尚在其治下的
台灣, 由於內部受山河之隔交通不便之故, 也有好幾種實重不同的斤/兩衡制。
這種紛亂的狀態, 就要靠之後的政府更迭來予以統合成為一致了。
至於市斤(500克), 則是民國初年歷任政府, 原先欲全面實施「公制」不果,
之後在1929年立法, 將度量衡制在法規上以「標準制」和「市用制」一起並列。
其中, 在衡制方面,「標準制」即以公制的「公斤」為基本單位, 並列的「市用制」
則是將斤縮減至 半公斤(500克), 且仍稱為「斤」。
但因為這個「市用制」本意是屬過渡性質, 又係遷就習慣, 所以正式公佈實施時,
並未採原先工商部所擬議的一斤十兩制, 而仍將一斤定為十六兩。
當時在該法內併列個「市斤」之旨, 本只希望能以接近傳統斤的重量, 讓社會
易於接受, 同時藉此有個簡單方便與「公制」的公斤換算比率(2:1)而行。
那只是將其當成是過渡到全部採行"公制"公斤的暫行措施。
不過, 現在「市斤」在大陸顯然已經成為定制, 與公制並行,
而且一市斤也定為十市兩了。
而國民政府遷到臺灣後, 則在1954年修改1929年在大陸所訂的度量衡法,
並取消了「市用制」, 想要藉此全面推行公制, 也沒能完全成功。
這反倒是使得民間持續使用傳統的斤兩制 — 亦即經日本稍修改唐制,
並曾在台日兩地施行 的斤/兩各為 600克/37.5克 的那個制度。
至於香港現行還在使用的「司馬斤」, 一斤 法定為 604.78982克/一兩約37.8克。
這是與清末用以計算關稅及繳納關稅的 英制「關平」斤/兩 相同實重。
[我是用英領時期曾以法律確定的香港「司馬斤」= 1又1/3磅的兌換率來記。]
[另外, 在網路上看到頗多人錯誤的將「司馬斤」跟600克的「台斤」混為一談。]
****************************************************
在實際生活應用上, 於大陸, 台灣和香港三地購物時須注意: ---
若是以「斤」計重,
「港斤」略重於「台斤」,「台斤」又重於「市斤」將近兩成。
亦即, 港斤605克 >台斤600克 > 市斤500克
但若以「兩」計重,
則會變成「市兩」重於「港兩」, 「港兩」還是略重於「台兩」。
亦即 ==>市兩50克 > 港兩37.8克 > 台兩37.5克
此乃因 大陸的 市制的 兩和斤 之間, 是定為十進位制,
而香港和台灣的斤兩制, 是採傳統的 一斤十六兩的十六進位制所致。
但是,
買賣金銀貴金屬這種高單價, 以兩計價的例如黃金條塊或飾品,
則須要 特 別 注 意: ---
香港的黃金買賣, 另有個「金衡兩」, 其法定一金衡兩為 37.429克。
[請見《香港法例》, 68章, 附表1, 1997年版」。
這與常衡的港兩37.8克小了將近1 %;
且僅為台兩的0.9981%, 反倒是比台兩小一些了。
台灣並無此種差別, 一兩就是一兩, 就是37.5克,
不分常衡和金衡。
看過幾家銀樓的網站, 有的換算表上老老實實掛37.429克為一港兩, 37.5克為一台兩。
但是有的卻掛37.42515克為一港兩, 而37.49264克為一台兩。 這似乎是因為是透過
與英制金衡的盎司(troy ounce, 國際黃金市場的計價單位)的換算率, 而產生了的差異。
****************************************************
補充資料:
1/《漢書》的《律歷志 上》, 對權衡的各單位的定義及相互比率關係: ---
「權者, 銖、兩、斤、鈞、石也…。一龠容千二百黍, 重十二銖, 兩之為兩。
二十四銖為兩, 十六兩為斤, 三十斤為鈞, 四鈞為石。」。
其中, 「龠」(音yue4/ㄩㄝˋ), 是樂器名, 通常用竹管製成, 形狀如笛而稍短。
「兩之為兩」的「兩之」, 意即: 將十二銖乘以二, 就成了等於24銖的「兩」,
這也是會以「兩」這個字來做為重量單位的詞源/etymology.
2/ 古代24銖為一兩。
而唐高祖武德四年所鑄的「開元通寶」銅錢每枚 重2.4銖, 十枚剛好重一兩。
傳統重量單位 十錢 = 一兩 是這麼來的。
至宋正式廢銖制, 將「兩」以下改以十進位的 錢/分/釐/毫/絲/忽 為制,
「銖」這個重量單位, 便已不復使用。 現代則多只能從講述
唐宋之前事跡的文章中, 見到「銖」這個古老的重量單位了。
3/英制有常衡制(avoirdupois)和金衡制(troy)之分, 兩者之間相差頗多。
常衡磅(約453.592克) = 16盎司;
金衡磅(約373.242克) = 12盎司。
前者用於一般貨品, 後者多用於貴金屬且以盎司( =約31.1035克)為基本計價單位。
中土傳統衡制並無這種分別, 秤一般貨品, 跟秤作為貨幣的金銀銅, 是用同一種衡制。
台灣亦無此種分別。 但是如上述, 若在香港買賣黃金, 須要注意當地的
法定金衡兩比常衡兩少將近1%(少約0.37克)。
4/克(gram)這個公制重量單位, 在台灣仍多加個"公", 而稱為"公克"。
5/「度量衡」釋詞:「度」以測長短; 「量」以測容積多少;
「衡」則用以任權而知輕重。其中的「權」, 指的是砝碼或秤錘。
&&&&&&&&&&&&&&&&&&&&&&&&&&&&&&&&&&&&&&&&&&&&&&&&&&
上文主要參考資料:
1/《中國度量衡史》吳洛(吳承洛)/台灣商務印書館。[GoogleBooks有缺頁樣書。]
大陸的商務印書館亦有出版這本書。
2/《中國貨幣傳奇》— 張惠信/台灣 可筑書房
3/並見如下網頁, 及其內的相關連結:
http://zh.wikipedia.
http://zh.wikipedia.
http://zh.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
http://ja.wikipedia.
http://ja.wikipedia.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460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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